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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经济研究专家观点(下)

作者: 时间:2022-05-05 点击数:

2021年12月25日,“百年变局下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学术研讨会”在汕头市一带一路科技服务与创新研究学院和汕头大学商学院共同主办下展开。东盟是我国最重要的周边地区之一,也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优先方向,此次会议具有重要意义。会上,多名与会教授、专家对自己的研究进行分享,共分为五个版块展开。本期《简报》中主要呈现后三个版块的内容,涵盖韩锋、廖朝骥、郑一省、郑慕强、林小斌、上官小红、赵佩华、杨程玲、姚云贵等专家的观点。


版块:疫情下的东南亚


新冠疫情对东南亚经济的影响

韩锋

中国社会科学院


韩锋教授对“新冠疫情对东南亚经济的影响”进行了研究。韩教授认为:疫情情况下东盟成员整体经济在2020年是负的,世界整体范围也是负增长,但在东盟环境下,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迹象。疫情冲击和大国的调整使东盟一体化受到更大挑战,但这也使东盟一体化的意愿和方向更加明确;东盟内部产业升级缓慢,贸易供应不足,新老成员参与的差距,在疫情情况下应该得到解决改善;东盟的传统模式少数大城市带动出口加工、旅游业等有重要动力的作用,但在疫情面前,为了东盟的发展和未来,应该确定产业升级,质量和方向。如何做到以上任务是东盟长期面临的挑战。

韩锋教授分析了东盟新冠疫情状况,指出东盟的新冠疫情在世界范围内的总体相对稳定的,地区与区域外合作比较本质上弥补了东盟发展中成员医疗不足的困境。关于东盟的经济前景,根据东盟乐观估计,除缅甸外其他共同成员会恢复正的通道,但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如疫情对世界经济影响,国际环境、地区环境等会影响到东盟在地区发展的政策。

韩锋教授还肯定了去年峰会通过的《东盟全面恢复框架协议》,认为其是少有的、非常有针对性的政治性文件。东盟协作摆脱疫情的发展战略强调成员国之间的协调,与2025年愿景相吻合,在此前提下坚持专注与平衡两大原则。对于东盟的战略部署,要用共同体的方式来强化,并且以三二阶段来明确方向。东盟的近期目标要实施新常态,要对社会受到严重打击的部分和群体以及社会的弱势群体给予关注与支持。危机与疫情揭示了东盟体系的薄弱环节,这种薄弱环节对于传统东盟的优势产生了致命危险,东盟应超越过去的思维与效率。东盟经济发展方向具体体现在五个内容:(一)加强地区的卫生体系;(二)扩大东盟内部市场;(三)加强地区合作;(四)拓宽经济领域;(五)构建未来持续格局。


马来西亚中文媒体疫情下的挑战与回应

廖朝骥

马来西亚新纪元大学


廖朝骥院长就马来西亚中文媒体疫情下的挑战与回应做出探讨。廖院长认为,在数码媒体汇流的时代,媒体成为“融合”内容讯息、传播连接与跨媒介的新媒体。随着科技的发展,原有的受众老化,为吸引广告商等原因,马来西亚电视台、电台、印刷媒体都被迫转型。转型时的投资和利润不成正比,资源投入形成拉锯战。此外,各家媒体的合作依然很少,“同行如帝国”的思维依然根深蒂固,无法建立良好的分工合作的媒体生态系统。中文报业对此的回应是进行跨平台、跨媒介经营,这种传播模式对记者和编辑的要求及工作将会愈发多元化。






版块:东南亚华人华侨与潮商


东南亚华商发展现状研究

郑一省

广西民族大学


郑一省教授从两个方面出发,对东南亚华商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

第一,东南亚华商的角色。现阶段有4000多万的华侨华人分布在东南亚地区,大多从事经济活动,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第二,东南亚华商现状及其特点。教授分别从以下七个方面来说明:(一)东南亚华商经济是所在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商业是东南亚华商从事的主要⾏业;(三)东南亚不同国家的华商经济实⼒有区别;(四)东南亚华商⼤多数是中⼩商⼈,或中⼩型华商企业主;(五)东南亚华商帮群经济仍然存在;(六)东南亚华商企业的家族性;(七)东南亚华商的跨区域或跨国⽹络。


地域性商人组织的内外部网络特征实证研究

郑慕强

汕头大学


郑慕强教授对地域性商人组织的内外部网络特征进行实证研究。该研究主要对香港和汕头商会组织的个体网络结构、整体网络结构和内外部网络结构进行分析研究。

该研究得出以下结论:(一)个体网络结构中关系强度从高到低依次:血缘关系>友缘关系>业缘关系>学缘关系,其中强关系与弱关系地区存在差异;(二)不同地区的网络异质性和网络规模存在差异;(三)不同地区网络结构是否呈现“核心—边缘”存在差异;(四)外部网络结构(横向和纵向)问题,不同地区存在较大差异。郑教授表示后续会结合个案调研,借鉴人类学等研究方法,多个维度嵌入网络,对东南亚潮商会网络结构做深入研究。


不止要走出去,更要走进去

林小斌

深圳侨商智库研究院


林小斌院长认为在与海上丝绸之路国家进行经贸合作时主要解决的是走进去的问题。即根据不同国家的经济社会背景,更多地融入当地社会,通过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提升当地各方面对中国企业的认同感,以利长期发展。在谈到华侨华人应该做什么时,林院长认为“带回资金、技术等”已是过去的概念,在当下我们对华侨华人的期望主要是帮助我们在和平崛起的历史阶段,讲好中国故事,领导世界来读懂中国。

关于对东南亚潮商的研究,林院长主张要关注现实逻辑关系提供具有实践价值的经验体系,具体而言要关注他们为当地社会贡献、付出了什么?取得了怎样的社会效应?运用了怎样的方式方法?实质上就是研究东南亚潮商是如何走进、融入当地社会的。部分潮商碰到很多问题,造成不少损失,究其原因,林院长认为:他们只是走出去了,却没有走进去。对于东南亚潮商的成功,林院长为以下三个原因:(一)选择了正确的、有利的迁徙路线;(二)对自己有清晰的定位;(三)舍得付出,守诚信,讲信用。


二战时期泰国移民政策与华侨研究

上官小红

重庆大学


上官小红博士对二战时期泰国移民政策与华侨进行研究。上官博士从历史角度出发,通过讲述:战后形势与中泰关系、战后华侨问题交涉以及中泰关系与华侨问题的交涉困境三个部分,梳理了中泰关系的发展以及华侨问题的交涉。

(一)战后形势与中泰关系。由于暹方亲日,中暹双方并未建交。战后出于自身利益诉求,双方迅速签订《中暹友好条约》。然而中暹之间的华侨问题并未得以解决,由此引出战后华侨问题的交涉部分。(二)华侨问题交涉部分。上官博士提出华侨问题的四个重要组成部分:排华、华人移民限制、华侨教育和华侨经济权益;并从暹罗政局变化视角展开暹方对于中国的态度的变化,充分展示了华人在泰国生存所面临的困境。以华侨教育为例,泰方在政变前对于华教采取取缔方式,但是在南京国民政府的交涉下做出部分妥协,政变后新政府对华教限制更甚,对其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打击。(三)中泰关系与华侨问题的交涉。上官博士指出导致交涉困境出现的四个重要因素:中泰国内形势不稳定、条约法律不完善、华侨的双重国籍以及双方对于华侨的不同定位和争夺。同时指出,在交涉中南京国民政府虽有尽力但效果并不明显。


明清潮商抱团合作制度的演化博弈研究

赵佩华

汕头大学


赵佩华教授对潮商发展情况进行研究。赵教授认为,潮商抱团合作制度的演化博弈能够约束商人行为,应当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基于潮商企业文化背景,传承潮商积极的文化,让中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地域文化,商帮治理,商人信仰的互动是潮商抱团合作制度形成的原因。受中原文化的影响,韩愈给潮商带来诚信方面的文化;商人信仰,妈祖崇拜等;商帮治理下形成一种血缘宗亲,地缘同乡;内部合作诚信,合作一方获利大于不合作一方,则会选择合作,反之亦然,不遵守诚信,则会被逐出潮汕商圈。因此赵佩华教授认为,对潮商文化我们应传承而不是抛弃。



版块:东盟对中国带来的启示


东盟国家的蓝色经济与中国合作及借鉴

杨程玲

汕头大学


杨程玲博士对协调生态与海洋发展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在百年变局下,国际国内双循环的经济发展,如何在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协调好生态经济保护的问题、实现海洋经济向蓝色经济的转变依然是很有探讨的意义。

首先介绍了该议题研究的背景:(一)东盟国家人口众多,海岸线漫长,海洋发展潜力巨大;(二)随着海洋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突出;(三)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同样出现了东盟国家海洋资源环境的问题,我国提出海洋强国的发展战略。

其次分析了东盟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的贡献:(一)海洋经济在东盟国家经济发展总量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二)东盟国家四大海洋产业对经济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三)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作出了突出的经济贡献;(四)海洋产业向蓝色产业的转变。

接着分析了东盟国家对沿海和海洋生态系统的治理措施:海洋空间规划、建立海洋保护区、构建海洋保护区标准等。

最后通过中国与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建立过程中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促进顺利合作的相关建议:(一)中国要转换思维,理解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现状;(二)中国再参与东盟工业化的同时要了解各个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阶段;(三)中国企业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条件下进行投资生产;(四)采用中国试验的成功经验:如工业园区的建立等。



东盟国有企业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姚云贵

江西师范大学


姚云贵博士就东盟国有企业改革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展开论述,讲述了东盟国企的历史来源和建立过程。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东盟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举措。东盟国企改革的实质是通过产权改革和对外开放,实现效率提升和引入竞争的有机结合。具体改革举措为:国有企业立法,旨在加强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明确国企改革规划,制定可行发展路径;引进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造;政府直接注资,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多管齐下,优化国有企业结构。

其次,东盟国有企业改革进展与主要阻力。(一)国有企业亏损局面得到扭转,持续盈利能力堪忧;(二)国有企业净利水平有所增加,运营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国有资本结构性矛盾凸显。

最后,东盟国有企业改革对中国的政策启示。政府控股演变为一种趋势,国企私有化和民营化,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也有助于企业发展;“国有私营”须确保国家大股东地位;国企管理体制独具特色,当与本国实际相结合;私有化与效率并非绝对一致,私有化目标应划分主次;新加坡淡马锡模式并非万能,须辩证看待。

(吴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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