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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欧FTA第二轮谈判 施压泰国开放政府采购市场

作者: 时间:2024-01-23 点击数:

据内阁会议消息,内阁批准了国家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创新部(高科研创部)国家高科研创政策办公室和科学研究创新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的政府采购国外成果的国内研究和创新科学能力建设条件制定政策(Offset)。


这是因为泰国将于2024年1月22日至26日在曼谷举行第二次“欧盟-泰国自由贸易协定:欧盟-泰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旨在减少政府采购中的贸易和投资壁垒。


有一项规定禁止采取措施设定有关补偿(Offset)的条件,除非泰国在谈判此类协议之前有明确且具体的Offset政策,然后可以保留一段调整期。因此,在谈判上述协定前,泰国需要有一个Offset政策。


至于泰国的抵消政策提案,它为政府从国外采购设定了条件,要求在技术转让和经济活动方面进行合作。通过大型政府项目增强竞争力并使泰国工业成为全球供应链的一部分。这是有效利用政府预算,转变采购思路,为工业部门和国民经济创造附加值的重要机制。它基于透明度和问责制,加强泰国工业长远实力。而关于确定促进国家国际收支发展的条件或任何行动的国际抵消原则如:确定使用国内原材料的比例,给予中小企业特殊优惠,技术、投资、贸易许可。


泰国于2023年2月14日加入与欧盟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泰国和欧盟代表于2023年9月18日-9月22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了首个国际贸易协定“欧盟-泰国自由贸易协定” 谈判,其中讨论了政府采购。欧盟强调,泰国必须在世界贸易组织(WTO)政府采购协议(GPA)2第X.7条通则,涉及政府采购问题的第8款的基础上开放政府采购市场。


此外,禁止泰国在政府采购的各个阶段设定有关补偿(Offset)的条件,例如设定使用国内原材料的条件,为泰国中小企业(SME)提供特殊优惠,技术、投资、贸易许可以及任何其他相同性质的行为或条件。


来源:星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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