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请条件(参考《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最终请以当年的申报指南为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7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申报截止时间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6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三、待遇及配套支持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100-300万元,资助期限为3年。
(二)广东省配套资助75万元。
(三)学校配套待遇:
1.依托我院申报并成功入选者,可聘为教授,参照《汕头大学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国家级人才B类:基础年薪85-100万元,房屋补贴150万元(仅限国内教师),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类300-1000万元(实验)和150万元(理论)、人文社科类100万元。
2.依托我院申报并进入答辩环节未入选者,且年龄上尚有2次及以上申报该答辩项目的机会的,可申请我校卓越人才计划B系列领军人才,其待遇与《汕头大学高层次人才待遇实施办法》国家级人才B类待遇相同。
3.学校组织专家团队开展多轮辅导,反复打磨材料,全程协助申报。
说明:国家及省市相关支持保障以入职后实际政策为准。
(四)学院配套支持
1.科研资金与项目支持。为新入职人才提供配套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其开展科学研究;搭建科研交流平台协助指导申请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为项目申报提供必要的支持。
2.科研团队与平台建设。为新入职人才配备科研助理,协助处理日常科研项目;协助建设研究平台(场地、设备、资金支持)、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共同推进该学科的前沿研究。
3.国际学术会议与访问。支持新入职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和研讨会,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促进其与国际同行开展国际科研项目合作与交流。
4.科研成果奖励。学院已建立公正、客观的研究成果评价体系,确保学术贡献得到充分认可和尊重,并设立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对优秀的科研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其他支持待遇
1.学校提供校内高层公寓租用住房。
2.子女可在附属幼儿园和中小学就读。
3.经认定为汕头市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一站式”服务。
4.人事档案转至我校的博士后,可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有关证明办理进出站户口迁移手续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随迁手续。
说明:新引进教师薪酬待遇参照学校最新规定执行。